江北区,隶属于重庆市,是主城核心区之一。位于长江、嘉陵江交汇处北岸,东南西三面分别与巴南、南岸、渝中、沙坪坝四区隔江相望,北与渝北区接壤。至2015年底,江北区幅员面积为220.77平方千米,辖9个街道、3个镇,户籍人口60.18万人。2015年,江北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87.3亿元,按可比价计算,增长12.3%。分产业看,第一、二、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.3亿元、195.2亿元、490.8亿元,按可比价计算增长-2.1%、11.2%、12.7%。第二、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27.6%、72.4%,拉动GDP增长3.4个、8.9个百分点。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.2:28.4:71.4。2008年,江北区被授予 “全国双拥模范城”荣誉称号;2016年,江北区荣获“中国城市人民获得感范例奖”;2016年5月,江北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。2017年11月,获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。2017年12月7日,在“2017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”颁奖仪式上,江北区智慧城管入选“治理创新范例”。
江北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